【土耳其震災捐款可抵稅】
國人如欲捐款協助土耳其,記得保留受贈單位所開立載明「土耳其震災」事由的收據,明(113)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個人可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營利事業可列費用抵稅。
*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個人或營利事業透過衛福部開設的「衛生福利部賑災專戶」(請指定用途「土耳其震災專案」)進行捐款,交由外交部作為援助土耳其震災之用,是對政府捐獻可全額列報捐贈列舉扣除額或費用,無金額限制。
1. 透過衛福部專戶捐款 可全額抵稅。
2. 請務必保留收據。
*國內其他機關團體:如欲捐款給國內其他機關團體,由其對土耳其進行援助,個人可列舉扣除額,上限為綜合所得總額20%;營利事業可列費用,上限為營利事業所得額10%。
資料來源:台視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