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快訊News


「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2025.4.22 最新消息

#113年度所得稅報繳期限延長至6月30日

■ 綜所稅/營所稅 申報及繳納期間:114/5/1-6/30

■ 所得及扣除額資料開放查調:114/4/28-6/30

■ 綜所稅‐網路申報應檢附資料:114/7/10前

■ 營所稅‐網路申報應檢附資料:114/7/30前

⠀⠀

⏰ #八種稅目繳納困難可申請延分期繳稅

1 所得稅、 2 營業稅、 3 貨物稅、 4 菸酒稅、 5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6 房屋稅、 7 地價稅、 8 使用牌照稅

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而繳稅困難,可於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不限繳稅金額、免加計利息,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3年(36期)。

審核原則,定明納稅義務人如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因應美國關稅政策提供相關協助措施、營利事業收入減少或個人被減薪、非自願離職、工作日減少或其他情形,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者即可申請,稽徵機關將從速、從寬、從簡受理,及時協助國人度難關。

資料來源: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