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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送兒244萬助買房 沒拿免稅證明做白工?專家這麼說

2024.4.24 最新消息

每人每年有244萬贈與免稅額,不少父母會利用此免稅額,每年轉給子女一筆錢,幫小孩準備購屋資金。坊間不少人說,贈與現金後,要去國稅局申請「贈與免稅額證明」,未來小孩買房時提供此證明就不會被課稅,這是真的嗎?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4條規定,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贈與稅申報。換言之,贈與金額未達免稅額244萬元,並不須要申報。

至於小孩購屋要主張「自有資金」購置不動產,只要提供歷年贈與資金詳細收付流程,證明資金來源是每年免稅額範圍內的贈與,並不需要檢附國稅局歷年免稅證明書。

常有民眾以為,只要每年都有申報贈與稅,並取得贈與稅免稅證明書,就如同拿到「護身符」,然後隨便挪動資金,事實上如果回流父母親帳戶,就可能做白工,依然被課贈與稅。

資料來源:經濟日報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