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竹市1名男子承包工程,工程造價近2000萬餘元,但因未依規定申請營業登記,遭國稅局查獲後課徵124萬餘元營業稅,加上裁罰113萬餘元,總計237萬餘元,因逾期未繳,經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強制執行進行財產扣押,讓這名工頭包商只能乖乖繳納罰款。
新竹分署表示,接獲此移送案件後,已要求義務人到場報告財產狀況,因義務人拒不到場,新竹分署再核發執行命令,限期義務人繳清欠稅及罰鍰或提供相當擔保,並針對義務人存款、股份等財產進行扣押,終讓義務人出面處理。
新竹分署表示,起初義務人僅願繳納稅金,針對罰鍰不願繳納,後經扣押的財產進行換價,義務人知悉後,最後乖乖把罰鍰也一併繳清,也讓國庫進帳237萬餘元。新竹分署呼籲,從事營業行為應申請營業登記,並依法開立發票,否則除補徵營業稅外,並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及營業稅法第45條、第5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擇一從重處以罰鍰,如逾期未繳,將會移送行政執行,包括存款、股票、薪水、動產甚至不動產等都有可能遭到扣押、查封,請工地包商工頭不要心存僥悻。
資料來源:自由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