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7月1日上路,114年5月起開始課徵全國歸戶差別稅率2.0方案的房屋稅!
什麼是囤房稅?
現行法令雖然規定自住房屋「全國3戶」可享有自用住宅1.2%優惠稅率,
第4戶起稅率為1.5%~3.6%,但目前因採「縣市歸戶」,導致同一人在不同縣市擁有多戶自住房屋,卻仍享有自用住宅1.2%優惠稅率。
未來囤房稅2.0將改為「全國歸戶」,並調高囤房稅率為2%~4.8%,
自用住宅在全國合計3戶內,優惠稅率依然維持現行1.2%,而第4戶起稅率為2%~4.8%的全國累進差別稅率。
特定住家用房屋可適用較輕稅率,其中針對全國單一自住且在一定金額以下房產,稅率將由現行自住1.2%優惠調降為1%。
房屋稅「自住優惠稅率」條件必須是「實際入住」,最多3戶採1.2%稅率;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則需「戶籍遷入」並採2 ‰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財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