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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6月1日開始的個人投放臉書廣告費代徵5%營業稅的新制度!

2023.6.8 最新消息

112年6月1日開始的個人投放臉書廣告費代徵5%營業稅的新制度!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根據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2022 年 12 月的公告,Meta 已向其顧客蒐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統一編號),以判定顧客是否為台灣國內個人或企業實體和組織。

☆若您是公司擁有統一編號,請在廣告帳號設定中提供統一編號。

☆若您未提供統一編號,Meta 將認為您是出於非商業目的購買廣告的台灣國內個人。

自 2023 年 6 月 1 日起,如果您提供給我們的「購買人」地址位於台灣,我們會以當地適用稅率計算增值稅(VAT),並計入您購買廣告的費用中,同時向您開立電子統一發票(eGUI)。

公告說明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business/help/991075621870051

一、台灣國內個人

廣告費會被額外加5%營業稅被臉書收款。

其實有很多沒有申報繳6%境外稅的公司戶,如果您選擇繼續在廣告帳號設定裡面不打統一編號,臉書廣告費要被加5%營業稅還不能列入公司費用 , 相當划不來。

二、企業實體和組織

那新制度你必須要在廣告帳號設定中提供統一編號,規定在10天內申報扣繳6%的境外稅。

如果你填了統一編號但沒去申報扣繳6% , 那會收到國稅局來函補稅再罰款。